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补测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1-22 | 点击: 】
全校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以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上报工作》等文件精神,经体育部、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于11月26日—12月10日期间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生体测补测工作。为了确保体测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
一、测试对象
2016年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全体在校本科生。(以报送名单为主)
1.在补测名单的同学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补测。
2.不在补测名单的同学,请勿参加补测,无名单将无法导出成绩。
3.期间如有校园卡遗失,请立即补办,并在测试阶段其他测试时间段全项补测。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800米(女)/1000米(男)。
三、测试时间
|
时间 |
11月26日 |
11月27日 |
12月3日 |
12月4日 |
12月10日 |
上午 |
9:00-12:00 |
材料院 |
法商院
理学院 |
化环院
外语院 |
化药院 |
管理院 |
下午 |
14:00-17:00 |
机电院 |
电气院 |
计算机院 |
艺术院 |
资土院 |
四、测试地点
流芳校区体质测试中心测试室(新田径场旁)。如有疑问请致电:027—87992082。
体测中心值班:周四14:00—17:00
五、测试要求
1.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参与测试,严禁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旦发现该次体测成绩按零分处理。
2.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务必于原定测试时间一周前到体质测试中心办理体质测试免测手续。
3.测试总共八个项目,测试项目顺序自由选择,请务必保证八个项目全部测试完毕。
4.体质测试过程中请排队以保持现场秩序,遵守纪律,服从测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现违纪现象严肃处理。
5.特别提示:由于采用校园卡信息采集测试,同学们完成测试后请妥善保管校园卡。
体育部 教务处 学生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