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为确保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普通招考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涛、江学良
成 员:赵洪阳、张琼、熊礼威、张占辉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处置突发情况等。
(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 张琼
成 员: 孙义民、王树林、吴艳光
职 责:负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及时上报异常情况;负责舆情工作,熟悉学校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做好招生、复试宣传工作,预防舆情风险;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负面信息。
(三)复试专家组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包括:确定考试及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对考生进行面试及评定考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赵洪阳
成 员:屈 丹、李昊昱、田明华
职 责:负责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所有考生提供的资料存档留存;提醒做好考生资料提交注意事项和做好复试咨询工作,明确提交资料的方式与途径、截止时间等。
(五)复试应急处置组
组 长:熊礼威
成 员:柯贤忠、侯 敏、李昊昱
职责:负责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演练,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六)复试保密组
组 长:江学良
成 员:赵洪阳、熊礼威、屈 丹
职 责:负责复试保密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对所有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明保密纪律等。
二、拟招生人数
普通招考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人数以学校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复试时间拟定5月 7日 14:00开始,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和外国语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2.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学术水平考核时进行汇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3.外国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生可提供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等)或发表的外语论文资料,作为评分的参考依据。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提前准备复试所需的各类资料
1.各类复试用表提前印制准备;
2.提前通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要求和具体安排。
(二)畅通考生咨询渠道
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指导考生面试。
五、复试安排及组织
(一)资格审查内容
1.对证明材料的审查
学院对所有拟参加复试考生提交的以下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2)两份攻读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书;(3)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4)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6)政治审查表;(7)学院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在5月7号上午12:00之前提交到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23办公室同时请加入qq群529683406。
在拟录取前,学院还将对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再次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材料不合格的,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2.学院对非应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对有疑问的证件,将通过网上查询、向考生毕业学校函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3.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未交费者不予安排复试。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或未缴纳复试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 复试工作流程
1.复试工作流程及复试程序
(1)核查人员到位情况
复试当日,工作人员须提前50分钟到达复试现场,复试专家应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现场。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提前到现场,亲自检查各复试小组人员是否准时到位。
(2)核实复试学科专业及组别
复试小组秘书核实复试专家、复试组别、复试时间、参加复试学生等信息,确保无误;核实各项表格等是否到位,与复试学科专业及组别是否完全一致。
2.开展复试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秘书记录完整/规范复试过程;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50%+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3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录取
(一)初试成绩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二)录取原则: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综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考核成绩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人数以研究生院核定为准。
(三)拟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在拟录取前签订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将档案转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低于60分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提供虚假信息者;复试有违纪违规等行为者。
(五)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有违规违纪等情形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拟录取名单将由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复试成绩提交与公布:复试后通过本学院公告栏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总成绩);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十、咨询方式和申诉方式
(一)咨询方式
电话号码:027-87195661;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复试咨询QQ群号: 529683406
部 门: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屈老师,赵老师
(二)投诉和申诉受理
电子信箱: 15033974@qq.com
电话号码: 027-87194845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 系 人:张老师
十一、其它
1.对所有复试资料进行归类整理,保存备查;
2.所有录音录像拷贝到硬盘或刻录光盘保存;
3.确保资料安全。
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