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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草案)

【 发布日期:2021-03-22 |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结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涛、江学良

副组长:姚军龙

成 员:熊礼威、张占辉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王涛

成 员:张琼、石胜伟、孙义民、王树林、吴艳光

职 责:负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复试工作,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负责舆情工作,熟悉学校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做好复试宣传工作,预防舆情风险;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负面信息;

(三)复试专家组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姚军龙

成 员:侯 敏、屈 丹、李昊昱、宋巧利

职 责:负责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所有考生提供的资料存档留存;提醒做好考生资料提交注意事项和做好复试咨询工作,明确提交资料的方式与途径、截止时间等。

(五)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组

组 长:熊礼威

成 员:李昊昱、柯贤忠、侯 敏

职 责:负责复试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协调复试会场监控平台的使用,及时解决问题;协助考生解决学生端平台使用问题。

遴选参加复试的所有人员须符合疫情况防控要求,严格复试人员管理;做好复试场地、设备设施消毒情况检查。

(六)复试保密组

组 长:姚军龙

成 员:屈 丹、各复试专家组指定1名成员

职 责:负责复试保密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对所有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明保密纪律;签订《命题教师保密承诺书》、《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工作人员承诺书》、《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专家承诺书》等。

二、复试要求

(一)复试资格线:一志愿考生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调剂考生满足调剂基本条件。

(二)招生计划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4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安排。若学校增加招生计划,学院将按总成绩递补录取。

(三)复试比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一志愿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直接进入复试。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学科方向接受调剂,调剂复试按不低于学科方向调剂招生计划数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工作内容

(一)资格审查内容

1.复试前,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组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第一批复试考生须3月23号下午5点前发送审查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至指定邮箱405559068@qq.com;第二批复试考生的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24号下午5点。

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影印件:(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 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1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2.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如因疫情影响,提交的相关材料不能盖章的,可先本人签名、上传相关材料。盖章材料最迟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前补传至我院。

3.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学校计划财务处指定统一交费平台。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5.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

6.通知书邮寄,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相关信息,邮费到付。考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二)复试方式及场所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专业分批进行复试,其中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3日;第二批为调剂到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3月24日开始。复试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视频进行。

(三)复试内容

1.外国语水平

主要采取对话形式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由学院各复试小组指定外国语水平较高、发音标准的专家随机提问;复试小组专家各自进行打分。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相应科目的试题进行在线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考试时间为10分钟。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复试考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准备足够多的提问问题,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不得涉及敏感话题和内容。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原则上按外国语能力占20%、专业素养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初、复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初试各门考试总成绩应换算成百分制)。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专业学术潜质的全日制学生优先,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含校外单位调剂和本校内部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名单。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六、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本学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在调剂指标内,申请调剂理学学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申请调剂工学学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申请调剂工学专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信息公开

学院公布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咨询方式和申诉方式

(一)咨询方式

电话号码:027-87195661;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16:30)

复试咨询QQ群号:275437327

部 门: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屈老师,姚老师

(二)投诉和申诉受理

电子信箱:358496450@qq.com

电话号码:17771445580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九、其它

其他复试相关事项会及时发布在学院主页及考生QQ群上,请考生密切关注。

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