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湖北省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林 江学良
副组长:姚军龙
成 员:肖平 熊礼威 张占辉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 李国林
成 员: 肖平 石胜伟 满卫东 王树林 吴艳光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组
学院成立5个复试专家组。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一志愿考生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10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37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安排,若学校增加计划,学院将按总成绩递补录取。
3.复试比例: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一志愿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直接进入复试。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学科方向接受调剂,调剂复试按学科方向调剂招生计划数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4.复试形式
所有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实行网络远程复试,在学校选用的中国移动云考场面试平台上进行。
5.复试批次
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学科(专业)分批进行复试,其中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线上考生,第二批为拟调剂到我院的线上考生。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5月16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
第二批复试时间:5月20日后(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影印件:
1.审查时间及方式:第一批复试考生须5月14号下午5点前在线提交下列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05559068@qq.com;第二批复试考生提交时间,学院将在网上公布,请密切关注;
2.具体要求: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影印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0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3.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如因疫情影响,提交的相关材料不能盖章的,可先本人签名、上传相关材料。盖章材料最迟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前补传至我院。
4.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学校计划财务处指定统一交费平台。
5.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6.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在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考核以下三个方面:
1.外国语水平
主要通过对话方式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由各复试小组指定专门口语面试老师随机提问;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相应科目的试题进行在线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上述三项总分100分,其中外国语水平30%,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40%,综合素质30%。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下同)。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计算。
复试成绩=外国语水平成绩×30% +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成绩×40% +综合素质成绩×3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专业学术潜质的全日制学生优先,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三)调剂注意事项
本学院所有专业只招收全日制调剂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做出理性选择。
五、录取工作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本学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在调剂指标内,申请调剂理学和工学学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申请调剂工学专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保密工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招生考试保密规定》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签定保密承诺书。
七、信息公开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其他工作
(一)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体检要求: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复试设备及环境
详见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告:《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九、咨询方式和申诉方式
(一)咨询方式
部门: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屈老师 姚老师
考生资格审查资料投递邮箱:405559068@qq.com
电话:027-8719566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16:30)
复试调剂QQ群:1081917504,请所有考生务必实名加入。
(二)投诉和申诉
电子信箱:10094501@wit.edu.cn
电话号码:18986283165
部门: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
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