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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19-03-23 |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湖北省2019年研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治田 李国林

副组长: 李亮

成 员: 江学良 王传新 熊礼威 张占辉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 肖平

成 员: 满卫东 张芳 张云飞 姚军龙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李亮

成 员:侯敏 屈丹 张义强 宋巧利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一志愿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74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1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安排。若学校增加计划,学院将按总成绩递补录取。

3.复试比例:按照约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4.调剂要求:具有专业学术潜质的学生优先。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25日9:00(周一)

2.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A栋314会议室

3.具体要求: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分别需携带以下材料: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9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e.政治审查表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历(学籍)信息检验有问题的考生,请在4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支付宝或微信现场转账)

5.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相关信息,邮费到付。考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二)复试方式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三项组成。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笔试

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3月25日下午第5,6节14:00—16:00

笔试地点:L4201(148座)L4202(148座)

笔试科目:工学学硕:《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综合》;理学学硕《高分子科学综合》;工学专硕:《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综合》或《高分子科学综合》任选一。

笔试科目参考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综合》或《高分子科学综合》

2.外国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分为外国语(英语)口语 、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面试)两种形式。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外国语(英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

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26日13:00—13:30

外国语听力测试地点:L4111,L4112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

测试分组:4组

测试时间:3月27日

测试地点:材料学院

4.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数学

加试时间:3月26日下午14:00—16:00

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原则上按专业课笔试占50%、外国语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培养单位可根据选拔人才需求自行制定,且应在复试细则中公布。

2.初、复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各门考试总成绩应换算成百分制。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体检地点:流芳校区羽毛球馆

体检要求: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工作由学校在复试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心理健康测试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考生本人登录微信平台,按指定步骤操作完成。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照校医院指定时间和要求体检,体检费89元/人次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含校外单位调剂和本校内部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名单。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本学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因此,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在调剂指标内,申请调剂理学学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申请调剂工学学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申请调剂工学专硕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录取资格。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公开

学校公布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七、申诉方式

举报电子信箱:77467752@qq.com

电话号码:027-87195661

受理部门:学院办公室

通讯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八、乘车路线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兴发矿业学院坐落在武昌校区。具体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693号,武汉市内可乘坐538、572、903到达虎泉街化工学院站(武汉工程大学北门)下车,或乘坐715、529、581、811、723、586等公共汽车到达华城新都车站(武汉工程大学南门),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杨家湾站B出口向东前行500米即到。。

其它招生学院坐落在流芳校区。具体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乘581、709到鲁磨路公交枢纽站后,转乘788、759路(武汉工程大学站)到达。

九.其它

学院安排的其它事宜。如导师见面会、实验室参观等。

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