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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秋季韩国首尔大学短期研学项目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26-09-26 | 点击: 】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秋季韩国首尔大学研学项目遴选工作,学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英文交流能力、科学精神、法治观念等方面的全方位考察,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学院遴选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

组 长:邓 欢 王要兵

成 员:赵洪阳 张占辉 熊礼威 周雅琪 宋巧利 张子悦 侯懿馨

2. 成立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

主要职责:对本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马 科

成员:段君元 狄廷敏 陆刚

3. 成立面试专家组

主要职责:通过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的英文交流能力,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学术潜力,专业素养等。

三、推荐对象

本院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毕业年级)。

四、推荐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品行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申请时无课程不及格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行为。

3. 英语能力突出,具备一定的交流沟通能力,能适应全英文交流项目。

4.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5.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综合素质。

全额资助学生除满足以上1-5条外,还要求在读期间无挂科记录,且提供可以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英语四级成绩、英语六级成绩等)。

五、资助办法

(一)本次项目分为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

全额资助: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标准资助项目费和国际旅费,护照、签证、餐费及其他个人费用自理;

部分资助: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标准资助人民币7000元/人。

(二)本院拟推荐遴选学生10名左右,如不足10名,资助名额和类型参照下表执行。

六、综合面试

1. 英文能力考查(时间3分钟)

英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与专家英文交流。

2. 综合能力展示(时间5分钟)

PPT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用抽签号码代替)、思想素质、学业水平、英语水平、社会实践、学术成果、研学计划等方面,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 专家提问(时间2分钟)

考察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学术潜力,专业素养等。

综合面试过程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七、遴选工作程序

1.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学业成绩×0.3+英语成绩×0.2+面试成绩×0.5。

学业成绩:采用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成绩卡记载的加权平均分;若无,则参考入校成绩进行折算。

英语成绩:统一换算为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审专家给出。

2. 学院对项目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学业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并根据排名及最终人数确定资助类型。

八、时间安排

1. 第一阶段:学院将学校有关本项目政策告知在校学生,组织动员学生积极申报,组织学生进入学院项目QQ交流群:929384015。

2. 第二阶段:组织学生填写《韩国首尔大学2026年秋季交流项目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进行学院报名。报名完毕的学生准备相应的学业成绩,英语能力,思想素质,科研能力和护照(若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文科楼131侯老师处。

3. 第三阶段: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进行面试并计算综合成绩。学院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将选拔结果及附件材料进行公示,并接受咨询处理异议。

4. 获得本项目推荐的学生需通过外事管理服务系统点击项目链接http://fao.wit.edu.cn/info/1021/7369.htm完成报名,学校审核完成后,学生自行下载并打印相关申请材料及所有需提交的附件材料,送至文科楼131侯老师处进行审核并签章,学院于2026年9月30日12:00前将所有学生的材料集中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注:申请学生需持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并办理韩国签证,异地办理护照需要20工作日,如没有护照建议十一假期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并邮寄至学校。

九、管理和监督

(一)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本项目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规定记入相关诚信档案。

(二)回避制度。本项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本项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院本项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本项目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或对影响本项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本项目资格。

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文科楼131

监督电话:027-87195661

十、工作要求

1. 本细则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学校管理办法冲突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