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会议、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会议、《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武工大材料院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现制订2025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督查组,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江学良
副组长:张占辉、熊礼威、赵洪阳
成 员:游峰、王树林、王戈明、付慧莉、高建宏
(二)推免工作督查组
组长:张占辉
成员:杨欢、张芳、陈喆、吴艳光、严敏、田明华
二、推荐原则与范围
推荐原则: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推荐范围:推免的选拔对象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三、推荐类别与条件
推免生计划分A类计划、B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其中:B类计划(即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不得超过学院推免生总名额的50%。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单独下拨名额给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组织推荐。
(一) 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异;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二)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满足 A类推荐条件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SSCI或中文核心收录(截至交表日期论文需见刊或者online)。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三)有意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的学生,由校团委组织遴选。
四、推免名额分配与材料提交要求
根据学校2025届推免生计划分配,我院推荐指标为23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在9月12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某一专业实际推荐人数因报名人数少或有学生放弃或其他原因而小于所分配名额,剩余名额作为竞争性名额在学院各专业之间根据归一化处理后的学生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分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推免名额分配
专业 | 名额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8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5 |
材料物理 | 4 |
材料化学 | 4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1 |
竞争性名额 | 1 |
合计 | 23 |
备注:名额包含各专业A类、B类计划,不定向指定各类别名额;报名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逾期不受理),地点:材料学院A315办公室。电子档材料请发至芦老师,邮箱:1635618953@qq.com。
五、 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1. 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不超过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不超过10分)。学习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定(见附件1)。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2. 9月13日-9月16日,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和奖励得分进行专业综合排序,按照当年学院分配给各专业名额数1:2的比例进入学院综合考核。注:进入综合考核前,学生学习成绩和奖励得分将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3. 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2提出候选人初选名单,按照申请人的总成绩(总成绩=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确定(注:候补人员,经成绩归一化计算后,根据总成绩排序确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单独排序,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公示3天无异议后,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汇总表于9月19日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免生正式名单,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六、 管理和监督
(一)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待录取学生最后1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他们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纪检监督:材料楼A324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49411;联系邮箱:24151585@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