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17-03-20 | 点击: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和湖北省2017年研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治田
副组长:谢春晖 李佳 李亮 江学良 王传新
成 员: 鄢国平 郭庆中 吴江渝 毛样武 张占辉 宋巧利
职责: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 李亮
成 员: 李佳 王博 宋巧利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3.复试专家组
略
职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一志愿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 65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19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6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名。
3.复试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
2.地点:流芳大化工楼材2号楼A区料学院A314会议室
3.具体要求:(1)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4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7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e、政治审查表一份。
4. 交纳复试费100元。一志愿上线考生网上缴费,并打印缴费成功截图页面;调剂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可现场缴费或者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流程:(1)进入武汉工程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jhcwc.wit.edu.cn)点击左下方“网上缴费平台”进入登录页面,或输入网址http://218.199.176.186/wsjf直接进入网上自主缴费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初始状态均为考生编号)。(2)进入页面后显示学生姓名、考生编号等基本信息,点击“缴费”后进入下一页面显示尚未缴费信息。(3)确认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选择缴费项目。(4)选择中行或者其他银行网上支付。(5)确认金额无误后点击确定交费,则进入中国银行网银登陆界面或银联网银登陆界面,之后按网银操作方式完成付费即可。(6)确认支付完成,银行已扣款之后,点击支付完成即完成所有缴费,打印缴费成功的显示截图。
5. 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相关信息,邮费到付。考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二)复试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三项组成。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下午14:00
笔试地点:流芳L4101
笔试科目:《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综合》或《高分子科学综合》任选一。
2.外国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分为外国语(英语)口语 、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面试)两种形式。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外国语(英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
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19日中午13:00-13:30
外国语听力测试地点:流芳L4101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50分。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
第(1)组: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3月20日 下午14:00
面试地点: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07/308材料化学教研室
第(2)组: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3月20日 下午14:00
面试地点: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05/306无机非金属材料教研室
第(3)组: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3月20日 下午14:00
面试地点: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03/304材料物理教研室
第(4)组: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3月20日 下午14:00
面试地点: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01/302高分子材料教研室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8:00-12:00
体检地点:流芳校区医院
体检要求: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照校医院指定时间和要求体检,体检费35元由考生自理。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其中外国语听说测试占30%,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20%。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40%+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50分)* 6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 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4门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材料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参与录取排名。
2.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公示 10 个工作日。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申诉方式
举报电子信箱:28698837@qq.com
电话号码:027-87194850
受理部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
通讯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A322)
六、具体地址及乘车路线
具体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乘车路线:乘581、709到鲁磨路公交枢纽站后,转乘788、759路(武汉工程大学站)到达。
七.其它
学院安排的其它事宜。如导师见面会、实验室参观等,复试后再行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7 日